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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局、分局:

  

  为保障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市场安全,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各地结合节日、两会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予以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的安全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市场安全万无一失。

  

  二、要准确掌握各有形市场的安全情况,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的安全,各地应对辖区市场先行开展检查,全面掌握市场情况,对于涉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还要及时抄送相关部门。同时切实掌握市场中供应情况,以便必要时为政府提供参考,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需要。

  

  三、要注重信息沟通。节日和两会期间,各地要按要求实行严格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节日期间值守制度,保证通讯畅通。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节日市场、市场防控及其它重大突发问题和重要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各地请于2010年2月21日前将节日市场监督管理情况书面上报苏州局市场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省工商局《关于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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