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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收费标准;检查、指导、监督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市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粤教体函[2010]5号文件,确定考试科目、时间,制定方案和《中招考试指南》(德育与体卫艺处)。 2.审批体育尖子、身体发育异常及缓考学生资格(德育与体卫艺处)。 3.组建市直属学校监考队,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德育与体卫艺处)。 4.成立中考体育场地、设备、器材检查小组,对各考区考场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德育与体卫艺处与招考办联合)。 5.根据各区、市直属学校实际参加体育考试的人数,编排各区及市直属学校考试的日程(德育与体卫艺处、各区教育局)。 6.落实中招体育考试考号、报名、校对、成绩录入、成绩发布等工作(德育与体卫艺处、招考办、各考区)。 7.对各学校、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德育与体卫艺处)。 8.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工委办)。 (三)考区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 1.全市设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市局直属学校等九个考区,原则上各考区设1至2个考场。 2.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3.各考区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田径运动会电动计时设备用于体育考试。 4.各考区要认真做好本考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的考试日程安排,并组织好各校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 5.考场应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且利于封闭、靠近大部分参考学校。各考区选定考场后于3月30日前报市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6.各考区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7.各区负责安排本辖区深圳户籍学生的中招体育报名、考试,并负责接受本辖区具有深圳户籍但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中招体育考试报名、考试。 8.各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的食宿,按规定标准落实工作补贴。 9.各考区要与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10.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而需停考的,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可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组及有关学校。 (四)考场的规定及要求 1.考场所在学校的校级领导负责落实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特别注意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考场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裁判和工作人员休息室,设考试区、候考区及专门的准备活动区域。 3.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场规定和考生须知。 4.考场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配备救护车辆,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 5.考场实行全封闭,除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当场考生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主考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6.考场所在的学校要配备相应专线网络(或无线专用网络),配备电脑和打印设备,以便现场录入考生考试成绩。 (五)对参加考试学校的要求 1.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中招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处理。 3.做好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详见附件3)的填写、登记、盖章等工作,学生选定的选考项目须在电脑网络电子版登记卡上填报“选考项目”并打印。考生的姓名、考生号(为考生中考考生号)以市招考办提供的数据为准,每生一号,不得重复和遗漏。 4.协助体育尖子、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5.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主管校领导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考前(3月30日前)将参加各选考项目考试的人数进行认真统计,上报考区,以便统一安排。 6.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