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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粤农函[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10-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我厅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我厅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粤农函〔2010〕35号)


  

  省扶贫办、畜牧兽医局,各处室,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组通[2009]6号)的精神,现就我厅200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厅机关除省管干部以外的全体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

  

  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均按《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表现由分管该处(室)的厅领导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其他公务员由所在处(室)组织考核,年度表现由其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述职与测评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全厅干部大会上书面述职,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内容包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等,篇幅500-800字左右。民主测评会议时间另行通知。民主测评结果只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不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唯一依据。

  

  四、拟定优秀等次公务员的比例与公示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10人以下(含10人)的处(室)优秀等次人员提名原则上不超过1人; 10人以上的处(室)优秀等次提名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的公示工作,由厅人事处负责安排。

  

  五、考核时间和材料报送

  

  各处(室)要认真组织好年度考核工作,务必在2月28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厅人事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书面述职报告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于2月5日前交厅人事处。

  

  六、其他事项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自制,也可从广东省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中的“行政通知”上下载。按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律使用规格为16开的纸张,且表格左边距不得小于2cm。

  

  2.省植物保护总站、省动物防疫监督总所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取得公务员资格的工作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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