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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0-01-20
【实施时间】 2010-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2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对2009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了全面了解2009年度全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市卫生局决定,于2010年1月25日至26日对各县(市)、区卫生局2009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织

  市卫生局成立思想政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朱其昌,副组长:廖明早。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人事科科长王耀欣任办公室主任。对县(市)、区的考核分四个小组,具体是:

  (一)第一考核小组

  组长:化莉 (市中心医院纪委书记)

  (二)第二考核小组

  组长:朱民 (河科大二附院纪委书记)

  (三) 第三考核小组

  组长:张晓 (市一中医院纪委书记)

  (四)第四考核小组:

  组长:冯雷 (市二中医院纪委书记)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一)依据《洛阳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细则》对2009年度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第三项“党组织建设”和第五项“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不考核,各单位满分为70分,比较成绩时按得分率计算。

  三、考核办法

  (一)听取单位主要领导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现场查看资料:根据考核标准要求,查看相关资料。

  单位上交材料包括:

  1.单位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2.单位年度行风工作总结;

  3.单位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核前准备工作,对照《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细则》准备好原始资料备查,准备好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涉及《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第七条加分项目的,要提供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考核工作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客观公正,认真细致,确保考核不走过场。考核组成员要遵守考核纪律,不吃请,不收礼,不询私情,做到公平、公正。

  五、时间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附:

  考核时间安排表

  

 分组

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1月

25

上午

廛河区

新安

洛宁

栾川

下午

吉利区

涧西区

宜阳

嵩县

1月

26日

上午

老城区

孟津

偃师

汝阳

下午

 

洛龙区

伊川

西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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