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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东莞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2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桑拿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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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桑拿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桑拿服务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狠抓措施落实。各镇街政府要把桑拿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桑拿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桑拿服务行业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桑拿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取缔的要依法取缔,该吊销证照的要依法吊销证照。对查获的犯罪嫌疑人,要严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大力协作,加强沟通和交流,加强协调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桑拿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拒不履职、互相推诿、不配合专项整治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召开动员大会、发布公益广告、派发宣传小册子、开设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宣传整治效果,曝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桑拿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引导和大力鼓励群众举报桑拿经营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情况属实的,要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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