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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二о一о年度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和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请进入山东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dstc.gov.cn/),按照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sdstc.gov.cn/default/mingxi.jsp?columnid=iroot1026012020&articleid=775840)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二、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一)申报范围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受理在当代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鉴定的科技成果。软科学成果受理2005年7 月1日至2009年6月 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同时提供二个单位以上的应用证明)。其中医药卫生类的申报项目,须2009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主要研究成果论文。 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在国内外科学技术合作中,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和科技交流与合作,为本市科学技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络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三部分。三类申报材料中相同的填报项目,内容须保持一致。 1、市技术发明奖、市科技进步奖 (1)网络申报材料: 申报市奖的项目须通过市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登录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jnsti.gov.cn/),首页右侧“在线申报”栏目下,点击“科技奖励申报系统”进入。用户名称及用户密码,由各主管部门提供。 (2)电子版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dstc.gov.cn/),进入“政务大厅”,点击“山东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进入《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申报网站),点击“文件下载”,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存盘上报。 ②申报项目简介和汇总表。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当客观、准确、扼要,,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内容不超过800字。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3)纸质申报材料。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③技术报告。 ④应用证明(复印件)、查新报告(复印件)、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查新报告应重点突出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及查新结论。 ⑤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论文、论著、论文他引情况及期刊的影响因子等。 以上材料①-⑤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申报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推荐。 2、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登陆市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系统,点击进入“科技奖励申报系统”,下载《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和《济南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推荐书的填写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规范。上报电子版文档、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人由下列单位和人员推荐: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 (3)由两位以上(含两位)同一行业科学技术专家(两院院士或省及省以上最高奖获得者)推荐。 (三)申报程序 按行政隶属关系,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市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