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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尾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函[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4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推动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推动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贯彻实施《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确保居住证制度顺利推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推动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集中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样新(副市长)

  

  副组长: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施流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刘景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副主任)、叶国灿(市教育局副局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运章(市民政局副局长)、何汉钳(市司法局副局长)、詹伟忠(市财政局副局长)、谢火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和平(市建设局副局长)、何晋丰(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封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陈文戟(市人口和计生局副局长)、赖永腾(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邱锦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郑夏绿(市物价局副局长)、谢耿辉(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展科(市法制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吴雨润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该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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