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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5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专业市场名称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专业市场名称的批复

  (沪农委[2010]3号)


  

  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

  

  你所《关于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专业市场名称的请示》(沪农产交[2009]001号)收悉。根据沪府办秘(2009)006497号文的精神,原则同意奉贤区、金山区专业市场名称分别定名为上海农业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农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请你所会同奉贤区、金山区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此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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