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水管[2010]16号、宁财农[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7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江宁区战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接上页]
1、地质勘探共完成9个钻孔,总进尺99.0米,形成3个横剖面,基本满足初设阶段设计要求。坝身填土主要为粘性土,微透水性;坝基自上而下依次为粉质粘土(微透水性)、含砾中粗砂(中等透水性)、强风化基岩。基本同意初设对工程地质的评价意见。

  2、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工程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7度。

  四、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

  1、本水库工程规模属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坝体及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2、同意本工程除险加固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

  五、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加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改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涵洞拆建;溢洪道加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一)坝体加固

  1、坝身加固。

  现状坝顶高程60.16~60.47米,已满足防洪要求。基本同意坝顶新建防汛道路和迎、背水坡整坡的加固方案,加固后坝顶高程不低于60.2米,顶宽5.5米,迎水坡坡比1:3.0,背水坡坡比1:2.7。

  2、防渗处理。

  基本同意对全坝段进行防渗处理,方案改为在迎水坡铺设防渗土工膜的处理方案,土工膜标准为二布一膜(200g/0.5mm/200g)、下垫0.05米砂垫层,膜顶高程58.0米,底部底格埂底向前沿坡铺8~10米后插入②层土约0.5米(高程约46.5米左右),高程50.0米以下膜上覆0.5米厚粘土和利用拆除块石抛石防护。下阶段应按上述方案细化设计防渗处理方案,并做好铺膜与新建涵洞、溢洪道的连接。

  3、迎水坡加固。

  基本同意拆除现有块石护坡,整坡,在高程50.0~58.0米间新建现浇c20砼护坡,砼护坡厚0.1米;高程50.0米、54.0米和58.0米处分别设底、腰和纵格埂1道,坡面每隔50米设横格埂1道,底格埂断面0.4×0.7米,其余均为0.3×0.4米,格梗均采用c20素砼结构;高程58.0米以上至坝顶整坡后采取草皮防护。

  4、背水坡加固。

  基本同意背水坡坝脚至坝顶整坡后采取草皮防护;坝脚设纵向导渗沟1道、临坝侧间隔布置设无砂砼块和通长布置反滤体,坡面每隔50米设横向排水沟1道,导渗沟断面0.4×0.6米,m10浆砌石结构,排水沟断面0.25×0.25米、预制砼结构。

  (二)输水涵洞

  基本同意涵洞原址拆除重建。新建涵洞洞身采用c25钢筋砼箱型结构,断面0.8×1.0米,底板面高程与原涵洞相同;进口段浆砌石护砌长4.5米;出口段钢筋砼消力池护砌长5.5米;钢筋砼竖井上设启闭机房10平方米,内设铸铁闸门(适用于11米以上水头差),配80kn手动螺杆启闭机。坝后渠道外移,长122米,断面1.5×1.5米,c25钢筋砼结构。下阶段应根据洞址处现场条件,进一步优化涵洞的进出口设计。

  (三)溢洪道

  基本同意对溢洪道进口段底板加固;控制段拆除重建,新建c25钢筋砼控制段长6.0米,2孔,每孔净宽4.3米,底板面高程56.50米,堰顶高程57.00米、顶宽1.0米(上游面垂直、下游面坡比1:1.5);控制段上设交通桥,宽5.4米,桥面高程60.20米,两设栏杆;出口水塘东侧内坡填塘固基,顶宽4.7米,坡比1:2.5,长62米,外坡采取草皮防护。

  六、工程管理

  1、除险加固后,应重新制定水库的控制运用办法,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2、基本同意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主要包括:新建120平方米管理房,增设配套水尺、量雨器和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简易水位井)等管理观测设施;新建坝顶防汛道路,长252米、宽4.0米,采用道板砖路面结构,面层为面包砖,下设厚15厘米二灰碎石基层,两侧设路牙。

  3、护坝地为背水坡坝脚15.0米范围内。

  七、工程施工

  1、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期应安排在非汛期,主体工程施工期5个月。

  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1、工程的实施,使水库的整体环境得到改善,坝坡防护,避免了水土流失。

  2、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噪声、生产生活污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将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九、工程概算

  1、基本同意本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

  2、主要工程量及单价审核:工程材料价格主要采用《江苏省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2009年第20期价。核增、减主要工程内容及定额子目调整详见工程概算审核表。

  3、战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由上报的352.76万元,核为231.69万元(详见附表)。

  

  附表: 江宁区战备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