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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水管[2010]15号、宁财农[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7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溧水县无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溧水县无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10〕15号 宁财农〔2010〕13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无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9〕351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段林水库的除险加固计划,调整为对无想寺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你局应尽快组织对段林水库进行认证,如达不到水库条件应尽快实施降等报废工作,认证结果应报省市备案。

  

  二、无想寺水库位于你县洪蓝镇境内,建于1960年。水库集水面积6.00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301.0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坝顶高程局部不满足防洪要求,迎水坡护砌损坏,背水坡排水设施不完善、坝脚局部渗水;西涵漏水,东涵已封堵、仍漏水;溢洪道左侧挡墙高度不足,易落石堵塞溢洪道;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无想寺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三、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五百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部分改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西涵拆建,东涵拆除;溢洪道加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四、核定无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273万元。

  

  五、请你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由你局组织审查。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并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2010年汛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溧水县无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略)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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