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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尾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8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培育中介机构

  

  积极推进技术标准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要积极鼓励、引导相关科研机构建立技术标准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鼓励与技术标准相关的标准研制、检疫检测、计量、认证认可等机构的发展。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质监管理部门应大力推动技术标准中介机构的发展,积极引导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服务,共同构建技术标准中介服务体系。科研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利用在自主创新和标准研制方面的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发挥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融合的排头兵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标准的研制;咨询服务机构要积极向企业提供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以及标准化技术的应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

  

  (五)建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强化技术标准的政策导向作用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促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对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在科技开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方面进行扶持;对可上升为技术标准的专利技术,在知识产权的奖励和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在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帮助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向上级申报专项资金资助。

  

  建立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制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资助社会各方参与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包括奖励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并取得重大成果的单位和企业,资助国际标准跟踪、技术标准研制和效率促进研究及人才的培训,鼓励对外参加标准化交流、使用和研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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