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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农机[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9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通知

[接上页]


  (二)突出抓好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和宣传教育,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重要农时季节和薄弱环节的监督;采取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严格农机安全执法。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强化执法手段,依法加大对无牌无证行驶作业,不按规定参加检验等“黑机非驾”、违法载人、疲劳驾驶操作、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农机干部、机手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培育安全文化。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9年12月22日-2010年1月10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10年1月11日-2010年3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0年3月21日-2010年3月31日。

  

  六、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要重点宣传好全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的社会影响力。

  

  (二) 严格把关,消除事故隐患。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严把驾驶员考试、牌证照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关,从源头上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周密部署,做好方案,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在大检查中,对一般违章行为要加强教育,责令纠正;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进行重点整治。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

  

  (四)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来的隐患,要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加强整改。排查出来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农委成立“百日农机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机械化处,黄文俊同志任主任。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活动机构,加强对“百安活动”的领导。市农委“百安活动”办公室电话:61883565、6188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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