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亳政办[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0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2010年全市林业生产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七)切实抓好林木种苗果品花卉建设。立足本地林业生产,抓好杨树、泡桐为主的用材苗木培育,大力繁育9501\9502脱毒泡桐、中涡1号杨、皖林1号杨、2025杨等适于本地生长的高科技新树种及园林、花卉、果树苗木,加大新品种引进、繁育与推广的指导力度,努力打造竹柳种苗繁育基地、花卉培育基地、乡土树种繁育基地和芍花、牡丹、亳菊等花卉良种繁育基地。按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运作的要求,把小种苗作为大产业来抓,集中建设一批苗木、花卉专业村、专业乡,形成特色,形成优势,为增加农民收入开辟新领域。

  (八)全力推动林业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林业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和四省交界商贸区位优势,狠抓招商引资,切实抓好在建项目建设,以项目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加大对林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引导力度,实现由资源大市向产业强市的转变,力争2010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13亿元以上。

  (九)积极推进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服务体系,按照《亳州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做好林权抵押贷款的配套改革工作。建立林业生产要素市场,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盘活林业资产,推进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流转,进一步扩展林业服务“三农”的内涵。

  

  附件:亳州市2010年林业生产指导性计划表(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