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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成扶优办[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1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扶持名优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入《2011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成都市扶持名优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入《2011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成扶优办[2011]1号)


  

  各区(市)县扶优办、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扶持地方名优产品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的试行意见》要求,为提高我市地方名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拓展市场,现将申报《2011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年度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公开公平、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条件

  

  凡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生产企业可自愿申报进入《目录》,基本条件如下:

  

  (一)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中的工业企业及各区(市)县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

  

  (二)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四川省名牌、四川省和成都市著名商标中的工业产品。

  

  (三)《成都市工业节能环保产品推荐目录》中产品。

  

  (四)《成都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产品。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技术在行业内居领先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传统产业中的特色产品。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申报。

  

  三、申报产品类别

  

  (一)电子信息产品

  

  1、电子元器件

  

  2、集成电路

  

  3、通信及网络终端产品

  

  4、光伏光电及光缆

  

  5、计算机及外设

  

  6、软件

  

  (二)机电产品

  

  1、机床及模具

  

  2、电梯及发电设备

  

  3、水泵及专用机械

  

  4、量、刃具

  

  5、变电设备及开关设备

  

  6、家用电器

  

  7、电动工具

  

  8、电线电缆

  

  9、照明电器

  

  (三)汽车

  

  1、乘用车

  

  2、载货车

  

  3、专用车

  

  4、汽车零部件

  

  (四)冶金建材产品

  

  1、建筑钢材及水泥

  

  2、管道管件

  

  3、玻璃及门窗

  

  4、墙材及地板地砖

  

  5、厨卫设备及装饰材料

  

  (五)医药产品

  

  1、西药

  

  2、中成药

  

  3、医疗器械及耗材

  

  4、中药饮片

  

  (六)食品

  

  1、食品制造

  

  2、饮料及烟草制品

  

  3、农副食品加工

  

  (七)轻纺产品

  

  1、办公家具及教学家具

  

  2、居住家具

  

  3、酒店及餐饮家具

  

  4、沙发

  

  5、鞋产品

  

  6、纺织服装

  

  7、传统工艺品及旅游纪念品

  

  (八)化工产品

  

  (九)其它

  

  四、申报材料

  

  在网上申报后需向所在区(市)县或行业协会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产品最近的质检报告复印件;

  

  2、工商、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 3c 认证等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已进入2010年《目录》中产品本次不再申报,由各区(市)县扶优办和有关行业协会核实后直接报市扶优办。新申报的按以下程序申报:

  

  (一)企业有意愿申报,登陆www.cdgy.gov.cn,点击首页上的“成都市名优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图标进入申报平台。

  

  (二)在系统登陆界面上,点击“企业注册”,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注册号、简介、帐号、密码等)后点击“注册”(注意记住帐号、密码等登陆信息)。

  

  (三)注册成功企业就可进行申报,进入“名优申报”栏目点击“我要申报”,填写有关信息后点击“提交”,需选择企业所在地扶优办或行业协会初审。

  

  (详细操作说明可在成都市工业网→工作文件→成扶优办[2009]27号文中查阅)。

  

  (四)各区(市)县扶优办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商会)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人士考察核实后,通过“成都市名优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表提交市扶优办,同时将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企业申报表纸质文档送市扶优办。

  

  六、筛选确定及有关事项

  

  (一)由市扶优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和专家论证筛选,在www.cdgy.gov.cn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后确定,对进入目录的产品通过召开信息发布会予以发布并授证书。

  

  (二)凡列入《目录》的企业需每半年在网上报送销售区域统计表,当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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