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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农机技术推广站
【发文字号】 苏农机推[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3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关于举办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江苏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关于举办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苏农机推〔2010〕12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省农机局《关于举办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的通知》(苏农机科[2010]11号)精神,经省农机局同意,现将举办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全省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现状、任务与途径;

  

  (二)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水稻机插秧技术集成;

  

  (三)秸秆还田典型机具结构原理及操作;

  

  (四)秸秆还田对培肥土壤的作用和增产机理;

  

  (五)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在有关地区的应用;

  

  (六)农作物秸秆平模压成型技术研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期次

培训时间

参训范围

报到时间

培训地点

5月5日~7日

南京、苏州、常州、镇江、无锡

5月5日

下午

无锡市

飞鸿宾馆

5月10日~12日

盐城、扬州、

宿迁、泰州

5月10日下午

泰州市凯越商务酒店

5月12日~14日

徐州、南通、

淮安、连云港

5月12日下午

灌南县

灌南宾馆



  

  三、相关要求

  

  (一)省级培训班主要参加对象为各市、县农机推广站站长或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骨干,培训后作为各地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的主要师资力量。(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参训学员要合理安排好当前秸秆机械化还田等有关工作,按时参加省级培训。培训结束后,要迅速组织开展当地培训工作。

  

  (三)每期培训将组织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四)请各市农机主管部门按分配名额组织所辖县(市、区)有关人员按时参训。

  

  省农机推广站联系人:朱新民025-86468732、86468730(传真)

  

  附件:1、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详细地点及交通线路(略)

  

  附件1:

  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培训名额分配表

  

市 别

学员数(人)

市 别

学员数(人)

市 别

学员数(人)

南京市

18

盐城市

27

徐州市

22

苏州市

15

扬州市

20

南通市

18

常州市

11

宿迁市

17

淮安市

19

镇江市

13

泰州市

28

连云港市

16

无锡市

13

 

 

省农垦

3

省直单位

10

 

 

 

 

小计

80

小计

92

小计

78

合 计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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