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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宁财外金[2010]1100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4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的通知

[接上页]


  ⑴产销情况;

  

  ⑵成本费用升降情况;

  

  ⑶盈亏状况;

  

  ⑷上缴国家各项税费情况;

  

  ⑸中方职工权益资金提取、交纳情况分析;

  

  ⑹外汇收支情况,包括外汇收入、支出及节余情况的分析说明;

  

  ⑺其他有关财务政策执行情况和需作说明的本地区的特殊情况等;

  

  3、对本地区的重点企业(即资产、销售收入、利润及税收在本地区占比重较大的企业)情况必须在分析总体指标情况时,作重点说明,指出重点企业的情况对本地区总体情况的影响。

  

  4、分析说明要求内容充实、思路清晰、说理透彻、有典型事例。

  

  (二)关于重点企业情况表。重点企业是指本地区销售收入前10名(江宁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为前20名,以下同)、资产前10名、盈利前10名、亏损前10名、缴纳税收前10名的企业,请将其情况填报重点企业情况表(附后),以便全市汇总分析。

  

  六、关于参数问题

  

  我市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报表格式参数与省厅参数内容略有不同。请各区县不要到久其公司网站下载参数,而要到市财政网(http://www.njcz.gov.cn)下载参数,以保证网上直报转入的报表与手工输入的报表相容。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汇编的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是反映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的总结性材料,做好年报汇编工作是财政部门为政府提供本地区经济状况、发挥参谋作用的重要方面。请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群策群力,采取多种方法,克服困难,按时保质完成年报汇编工作。

  

  (二)牢固树立年报工作和联合年检工作紧密结合的观念。为提高年报报送工作力度,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要把年报报送工作结合到联合年检工作中布置。要加强同联合年检牵头部门(外经部门)以及工商部门的联系,充分利用两部门牵头向企业布置年检工作的机会,通过参加布置会议或联合向企业发文等方式,把年报报送工作布置到位。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联合年检会审工作,充分利用网上年检这个关口进行把关,对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企业,不提出年检通过的意见,以此强化企业依法报送报表的意识。

  

  (三)要关注重点企业的经营情况。一批大企业的经营情况往往影响当地整体企业的经营状况,大企业的报表质量对整个地区的报表质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报表的收缴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大企业的沟通联系,关心企业报表报送进程,详细了解企业情况,为最终分析本地区企业财务情况做好准备。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报表相关知识的学习。各财政部门负责报表工作的同志在努力学习报表编制说明的同时,多思考、多实际操作网上直报系统以及久其报表软件,若有问题,及时与市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尽早解决。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努力扩大汇编面,提高财务分析质量。我局将按照有关考核办法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特别是财务情况说明书和重点企业情况表,将进行公开评比。

  

  特此通知。

  

  附:重点企业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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