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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吕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4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接上页]


  办公室主任:李月勤(兼)

  

  副 主 任:刘文杰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如有人事变动,自行调整,不另行发文。)

  

  三、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指挥机构

  

  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4个市级应急指挥部和7个市级专项指挥机构,分别是:

  

  (一)吕梁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二)吕梁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三)吕梁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四)吕梁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五)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六)吕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七)吕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

  

  (八)吕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九)吕梁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

  

  (十)吕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

  

  (十一)吕梁市反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4个市级应急指挥部和7个市级专项指挥机构的总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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