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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2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 各鉴定站: 为有效推进2012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开展,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原国家测绘局共同颁布的《测绘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结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特制定了《2012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2012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批准,现将2012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 1、2012年度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时间原则上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各鉴定站在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工作时,应于2012年8月31日前会同评审工作小组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含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和论文答辩等工作,并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提交至技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鉴定内容 (一)各职业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的鉴定内容为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 (二)各职业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的鉴定内容为三部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与综合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升级鉴定申报条件 1、四级/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2、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3)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3、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7年。 4、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 (二)本等级鉴定申报条件 1、五级/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满2年。 2、四级/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经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合格的技校、职高、中专、大学测绘专业毕业证书。 (3)参加工作7年并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 3、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年。 (3)参加工作12年并在本职业工作满10年。 4、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参加工作19年并在本职业工作满17年。 5、一级/高级技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