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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1-18
【实施时间】 2012-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的通知

  (中青联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少工委:

  

  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定于2012年2月9日(星期四)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团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2011年少先队工作,确定2012年工作任务;通过有关人事调整事项。

  

  二、与会人员

  

  1.团中央、教育部有关领导;

  2.第六届全国少工委成人委员;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少年部长,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少年部长;

  4.省级少先队总辅导员;

  5.特邀专家及有关方面人士。

  

  三、会议时间

  

  2月9日全天(8日报到,10日返程;在北京工作的委员不住会,9日上午8:30前报到)。

  

  四、会议地点

  

  北京铁道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电话:010-51879199)。

  

  五、会议安排

  

  2月8日 20:00预备会议 (团省委副书记、少年部长参加)

  2月9日 上午 第一次全体会议 下午  分组讨论、第二次全体会议

  

  六、有关要求

  

  1.原则上不得请假,与会人员须全程参加会议和分组讨论。如有特殊事由,须以省级少工委名义书面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请各省级少工委通知并组织本地区的全国少工委成人委员,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少年部长,省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参加会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参会人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工委通知参加会议。

  

  3.请各省级少工委将本地区的参会人员情况汇总后,统一填写《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1)、《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会务回执》(见附件2),于1月30日16:00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因会议正值春运期间,原则上与会人员自订返程车、机票。如确有困难,需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订票的,请各省级少工委务必将相关人员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汇总后,与回执同时传真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4.2月8日全天报到,会议工作人员将在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接站。

  

  5.请各省级少工委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手拉手送温暖”活动,慰问老少先队辅导员和老少先队工作者、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一线少先队辅导员,为农民工随迁子女、留守少年儿童、农村少年儿童和少数民族少年儿童送去温暖。活动总结请带至会上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雷智颖 宋显赫

  电话:010-85212357 85212654

  手机:18201014028  18601127797

  传真:010-85212043

  邮箱:xcjyc@163.com

  

  附件:1.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参会人员回执

  2.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会务回执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2年1月18日

  


  附件1: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参会人员回执

  

  单位: (盖章)

  

  

姓 名

性别

民族

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工作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附件2: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会务回执

  

  单位:(盖章)

  

  

姓名

移动电话

是否需清真餐

是否需

接站

接站

地点

抵达

时间

(日 时)

车次

/航班号

是否

需订

返程票

身份证号

(如无需订票,不填)

返程票

时间

(日 时)

返程

车次

/航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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