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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 为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进一步促进测绘地理信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内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在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评选工作,拟评选出20名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在此基础上,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在历届全国测绘技术能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中评选产生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候选人需在从事测绘地理信息职业的人员中推荐,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可推荐2名候选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推荐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二、候选人条件 (一)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条件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获得全国测绘技术能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称号; 2、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此次新推荐的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候选人。 (二)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候选人条件 热爱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生产一线的工程师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技术技能水平较高,在本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及本单位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程序 (一)各地区、各单位按照确定的推荐名额和候选人条件,组织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并按要求上报推荐材料。 (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接收推荐材料、组织开展汇总初审工作。 (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组织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分别提出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建议人选、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建议人选。 (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审定建议人选名单,确定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名单及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上报推荐人选。 四、推荐材料 (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申报表、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各一式2份,附件1、2)。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 其中: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人选若为本地区本单位此次新推荐的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候选人,则其提供的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事迹材料可作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评选的参评材料,仅需另行填报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事迹材料主要内容、撰写要求及格式为: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1)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单位、本地区、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2)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同行业领域中(地区、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3)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 (4)候选人曾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及格式 (1)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国家-国际)依次写明; (3)材料按两种格式申报:一种要求字数在1500字左右,另一种要求精选提炼在50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