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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颁布时间】 2012-02-24
【实施时间】 2012-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4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

[接上页]


  八、建立健全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的机制制度。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的政策措施,重点研究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政策和程序;要发挥好行业公约等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作用,规范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和环境;要结合行业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预警系统,力争做到实时监控;要通过事前约谈、发警示函、暂停发放防伪标识、事后检查和处理等措施,实现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监管的动态化和常态化。

  

  九、认真落实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治理工作抓出实效。中注协负责统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治理工作,部署证券资格事务所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治理工作,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治理工作。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认真落实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每年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连同执业质量检查总结一并上报中注协。

  

  中注协举报电话:010-88250180;

  

  举报传真:010-88250055;

  

  电子邮箱:monit@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邮政编码:10003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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