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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机采字[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发布《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业务实施意见及建议的调查问卷》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发布《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业务实施意见及建议的调查问卷》的通知

  (国机采字〔2012〕3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工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供有效的手段,我们起草了有关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的调查问卷,请予以答卷。现就答卷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卷单位

  

  为掌握政府采购各级单位的具体情况,本问卷需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及下属各级单位政府采购部门(或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分别作答,各中央国家机关本级视需要转京外垂直管理单位作答。

  

  请各中央国家机关本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安排本单位系统内具体答卷单位。

  

  二、数量要求

  

  各中央国家机关(含本级及下属各级单位)原则上均要求完成不少于10份的答卷。

  

  三、问卷发布

  

  本问卷全部内容将在网上发布(见附件)。请各答卷单位进入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cn)首页,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采购人平台,在“我的待办任务”中下载问卷内容。

  

  四、答卷反馈

  

  答卷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反馈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答卷可由答卷单位以邮件形式发至wurui@ggj.gov.cn,也可由各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归集后发至上述邮箱,也可以纸质形式交换至采购中心。

  

  五、答卷提示

  

  为便于统计分析,请各答卷单位完整填写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各答卷单位请按问卷选项据实答复,或可补充描述有关情况,并可在问卷最后集中描述有关意见及建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瑞

  

  电话:83084973

  

  传真:83084973、83084974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定点采购业务实施意见及建议的调查问卷(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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