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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榕建招[2012]16号
【颁布时间】 2012-04-16
【实施时间】 2012-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6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注册地不在福州市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榕设立分支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注册地不在福州市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榕设立分支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榕建招[2012]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榕政综[2008]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榕建招[2008]26号)的规定,我委于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对8家在我市已备案的在榕工程招标代理分支机构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此次考核中发现分支机构主要存在从业人员未全部到位,部分从业人员的社保缴纳凭证不齐全,持有我市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不足或者岗位证书尚在办理之中,招标项目归档材料不够齐全,招标文件部分条款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

  

  二、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在去年考核时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严重不到位,且未进行整改,本次考核也未参加。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决定注销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和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的备案登记,不得在我市辖区内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考核合格的招标代理分支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名单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公布。希望各招标代理分支机构加强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招标投标业务学习,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水平。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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