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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字号】 供销办发明电农字[2012]7号
【颁布时间】 2012-04-18
【实施时间】 2012-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7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大农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升服务水平的通知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大农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提升服务水平的通知

  (供销办发明电农字〔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高潮阶段,农资市场进入销售旺季。据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监测,化肥价格由于生产成本推高、运输价格上涨等原因,近期全国化肥价格连续上涨,已经部分影响农民种粮投入的积极性。为稳定市场,确保供应,提升服务,特作如下通知:

  

  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生产会议精神,围绕农业生产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为实现全国粮食生产的“九连丰”、“九连增”,做出积极贡献。

  

  二、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把农资供应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一把手要亲自抓本地区的农资统筹协调,努力发挥好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把稳定价格作为近期的主题,采取一切措施,全力确保农资市场的量足、价稳、质优、服务好。

  

  三、供销合作社所属农资企业,要加大采购、扩大直供、降低库存、减少环节、稳价销售,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价格。积极提升为农服务的科技含量,在送肥上门、送技术上门中协助农民搞好春耕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的合理施肥和科学种田水平。

  

  四、各级供销合作社农资业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资协会,要深入农资供应一线,及时了解和掌握农资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客观、前瞻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对策,确保春耕农资市场平稳运行。

  

  各地在农资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经验,请及时上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

  

  联系电话:010-66051076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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