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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人[2012]104号
【颁布时间】 2012-04-18
【实施时间】 2012-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0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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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管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适应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围绕监管理念、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实务,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才队伍履职能力。各级监管部门充分利用中央补助地方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和各级财政经费,到2020年,平均每年培训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才不少于2万人,培训药品监管人才不少于1.5万人,培训医疗器械监管人才不少于1万人。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1万。定期开展省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地县两级行政监管机构和省地两级技术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国家级轮训。

  

  (三)行政监管人员任职职业化培训工程

  开展针对新进监管队伍或新任监管岗位、且不曾有行政监管工作经历的人员进行专门的新任培训。设置标准化培训课程,每年实施国家级示范培训,重点培训相关人员100名。并分级组织实施,完成全部应训人员的岗前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四)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科学核定人才队伍配备标准,及时划转和配备监管执法队伍,逐步建立一支总量不低于0.06人/千人口配备标准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建立监管人才素质能力模型,严格准入标准,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分级分类实施全员轮训,强化专业知识、监管实务、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建立食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协管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力量布局,确保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努力建设一支规模达到1万人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队伍。

  

  (五)监管人才教育培训基础工程

  建立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为龙头、以区域性教育培训基地为支撑的监管人才培训教学体系;配备并逐步完善适应监管各类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学、科研和演练设施;建立并逐步完善监管学科、课程和教材体系,大力培养和建设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建立覆盖全系统的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平台。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队伍建设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二)落实重点任务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分工和时间进度,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强化责任,细化步骤,协作配合,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加强人才工作管理

  加强人才研究队伍和机构建设,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持续开展监管人才发展战略研究。推进监管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人才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健全监管人才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加大人才工作战略思想和政策宣传,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强化人才发展投入保障

  促进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发展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监管人才发展的经费投入和财政支持。拓宽教育培训经费渠道,积极争取国际组织、政府间的人才培养项目,形成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设立人才建设专项经费,培养监管杰出人才。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人才发展法治保障

  坚持以法制保障促进人才发展,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法规的制修订进程,为监管人才队伍履行职能提供法制保障,促进形成有利于监管人才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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