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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气象局
【颁布时间】 2012-04-24
【实施时间】 2012-04-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4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央气象台与省级气象台骨干预报员交流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与省级气象台实行骨干预报员交流方案(试行)的通知》(气人函〔2005〕13号)文件精神,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现将2012年度中央气象台与省级气象台骨干预报员交流计划公告如下:

  

  一、中央气象台2012年度计划接收6-8 名省级气象台骨干预报员进行交流,交流时间:2012年6月1日-2012年11月30日。

  

  二、省级气象台推荐交流的骨干预报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天气预报事业,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作风踏实;

  

  2.具有天气预报与服务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天气预报业务工作8年以上;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总结分析能力,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省级气象台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推荐。预报员交流工作时间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执行,原则上不接收短时间的预报员交流。根据《方案》的基本精神,骨干预报员在交流期间,国家气象中心为交流预报员提供住宿、必要的办公条件和适当的生活补贴;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选送单位负担。

  

  四、推荐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5日-2012年5月15日。

  

  五、联系人:王东生/蔡金玲

  

  联系电话:68406535/68400400

  

  notes:王东生/人事处/国家气象中心/cma;

  

  蔡金玲/人事处/国家气象中心/cma;

  

  
国家气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骨干预报员交流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照 片

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

 

技术岗位

 

聘任时间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电 话

 

学历

情况

 

起止时间

学 校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在职教育

 

 

 

 

 

全日制教育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主要工作

工作岗位

职务

 

 

 

 

 

8

年发

共计:篇。其中:国外学术刊物 篇;国内学术刊物 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 篇);

sci、ei、istp(特邀)收录 篇。出版学术专著 部, 译著 部。

论文 名称

期刊名称、刊号

发表时间

排名

备注

 

 

 

 

 



  

  

8

年业务

从事业务技术工作名称

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人所起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起止时间

获奖级别、等次及排名

 

 

 

 

 

8

年主要科研工作情况

完成的科研工作名称

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人所起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起止时间

获奖级别、等次及排名

 

 

 

 

 

所在基层单位审核意见

司局级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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