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省注协年检通知 (苏会协[2012]1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今年我市的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申报年检时间:8月1日至8月20日; 地点: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a区608,咨询电话:83702451,83702450 二、参加年检的会员范围: (一)2012年1月1日前被批准入会的会员均应参加今年的年检。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应提交的资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原件一式两份。 (二)现所在单位未能为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时,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本人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而未报备案时,应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信息变更备案表》(附件2)。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原件。 (五)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按要求会员可登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参加学习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打印证书。 (六)没有提交会员换证资料的,应在提交年检资料时同时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附表3)及相关资料。 (七)2012年会费100元。会费缴纳采用网上缴纳方式,会员可登陆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缴费入口或通过网上缴费系统(http://daoru.yeepay.com/user/login.aspx?uid=000680)缴纳,并打印缴费凭证作为依据到市注协开取发票。以前年度欠缴会费需补交齐全。 (八)申请退会的应提交退会申请和本人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原件;与协会间有应了未了事项的,应先办理完毕相关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会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会员的《会员证》如遗失,应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并将报纸原件和补办《会员证》书面申请(均一式两份)、一寸彩照一张和年检资料一并上交市注协。 (二)无故不参加年检的会员,视为自行退会; (三)未通过年检的会员,本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收回其《会员证》; (四)未参加2011年年检的,应同时申请补办2011年年检。 附件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登记表
附件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信息变更备案表
附表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
填表说明:1、“所在地区”指省直、南京、无锡等省辖市; 2、“出生日期”以“年-月-日”表示,例如1969年10月28日应表示为“1969-10-28”,1969不能简写69; 3、“单位性质”指“会计师事务所、机关事业、企业公司、院校、其他”五类; 4、“是否离退休”指“在职、退休、离休”三类; 5、“学历”指“博士、硕士、大学、大专、其他”五类; 6、“学位”指“博士、硕士、学士、无”四类; 7、“职称等级”指“无、初级、中级、高级”四类; 8、“外语程度”指“英语四级、俄语一级、一般”等。 徐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