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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 会协[2009]35号
【颁布时间】 2009-05-31
【实施时间】 2009-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93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检查,应当重点检查其承接的上市公司项目,并适当包括金融保险机构、国有大型企业等审计风险较大的年报审计业务。在检查中,应当特别关注中注协《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81号)提及的重大风险领域中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1)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较大的债务重组收益确认;(2)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价依据;(3)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等项目的重要会计估计变化;(4)开发费用资本化问题;(5)企业合并及异常的股权转让行为;(6)套期会计的使用条件和标准问题;(7)在不活跃交易市场下,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的减值测试;(8)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确定;(9)关联方关系及重大的关联交易;(10)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
  
  对证券资格事务所分所的检查,各地方协会应当重点检查分所执行的除中注协检查业务类型以外的以分所名义出具的业务报告,着重关注分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否与总所一致,分所是否建立健全了审计规程和质量控制制度,总所对分所的业务质量的监控情况,分所对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贯彻、实施情况。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
  
  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检查,中注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检查准备阶段(截至6月上旬)。
  
  5月底,发布检查通知和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6月上旬,召开证券资格事务所检查工作布置暨培训会,布置检查工作,对检查人员(包括地方协会确定的负责证券资格事务所分所检查的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2.检查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中旬)。
  
  组织对证券资格事务所及其分所进行检查。地方协会对分所的检查应当与中注协同步进行,并于现场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报告及处理结果报中注协。
  
  3.论证和处理阶段(8月初至10月底)。
  
  10月底前,根据中注协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检查结果并结合地方协会对分所的检查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惩戒办法的规定,对涉嫌违规的证券资格事务所进行处理。
  
  地方协会对本地区事务所的检查及处理工作应于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自行确定。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2009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充分认识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指导思想,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以2009年执业质量检查为契机,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监管队伍,配备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注册会计师作为兼职检查人员。
  
  3.积极配合中注协开展证券资格事务所总分所联动检查工作。各地方协会应当挑选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作为证券资格事务所分所的检查人员,认真按照中注协确定的检查标准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在检查过程中,中注协将根据各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派出督导组,对分所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4.充分利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各地方协会应当及时将2009年检查工作方案、被检查事务所名单、现场检查资料、检查工作总结等信息上传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5.做好检查信息的宣传工作。中注协将通过编写检查动态等方式沟通各地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各地检查中遇到的专业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援助,并派人到检查现场进行巡查、指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方协会应注意总结分析检查中发现的事务所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编写检查案例等形式向行业内通报。
  
  附件2:
  
  
2009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表式)

  
  ___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事务所名称
  
  所在地市
  
  注册会计师人数
  
  列入检查原因
  
  备注
  
  
  
  说明:1.本表列示各地协会计划检查事务所的名单。
  
  2.“列入检查原因”是指各地协会将事务所列为检查对象时的考虑,如属于随机抽样或按地域检查、证券资格事务所分所、新所、变更事务所、股东纠纷、不正当竞争、小所等情形。
  
  附件3: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处理结果汇总表(表式)

  
   注册会计师协会(公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事务所名称
  
  是否在下一年复查
  
  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人数)
  
  
  
  训诫
  
  行业内通报批评
  
  公开谴责
  
  训诫
  
  行业内通报批评
  
  公开谴责
  
  
  
  合计
  
  
  
  附件4: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移交情况汇总表(表式)

  
  ______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事务所名称
  
  主要问题
  
  移交部门
  
  备注
  
  
  
  说明:1.本表汇总各地协会向财政部门移交案件情况。
  
  2.“主要问题”是指通过协会组织检查发现事务所在设立条件、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移交部门”是指财政厅(局)监督处或会计处。
  
  4.“备注”栏根据移交情况,填写是否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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