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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9]155号
【颁布时间】 2009-05-27
【实施时间】 2009-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28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猪价下跌稳定生猪产业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和甲型H1N1流感的影响,生猪出口减少、内需减弱、生猪价格大幅度下跌,猪粮比价不断下降,据畜牧部门监测,生猪产业发展已处于黄色预警区域。为保持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现就应对猪价下跌,稳定生猪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正面宣传,增强猪肉消费信心
  
  甲型H1N1流感是病毒变异的结果,没有科学依据证明人吃猪肉要感染甲型H1N1流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搞好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人们的恐惧心理,引导消费者放心吃猪肉,拉动猪肉消费市场,促进生猪产业发展。
  
  二、搞好指导服务,实现减损节本增效
  
  畜牧部门一定要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的免疫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猪死亡,做到减损增效。要切实做好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广泛推广科学饲养管理技术,指导养殖户科学管理,降低养殖成本,实现节本增效。
  
  三、引导金融担保,发挥产业支撑作用
  
  各地金融担保机构要充分发挥担保作用,积极为养殖户尤其是存栏500头以上种猪以及年出栏万头以上商品猪的养殖业主担保贷款,支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四、保护母猪基础,大力发展规模养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保护母猪基础,防止养殖户大量宰杀母猪。要利用价格低谷期,调整优化种猪结构,适时淘汰低产能繁母猪,引进良种种猪,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要引导养殖户抓住当前市场低迷期,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引进业主,发展自繁自养。要积极争取并认真落实国家生猪良种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调出大县奖励等各项政策,稳定我市生猪产业发展。
  
  五、启动专项预案,落实猪肉储备任务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市场监测,适时启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从而保护生猪养殖的积极性。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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