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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需要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经2005年1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自治区主席马启智 2005年1月20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需要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自治区级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报送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了审查,经自治区政府2005年1月20日第5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需要保留的 148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经过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未予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停止执行。清理工作结束后,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变更和调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法办理。 附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的第二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 ┌──┬──┬───────────────┬────────────────┬──────┐ │实施│序号│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机关│ │ │ │ │ ├──┼──┼───────────────┼────────────────┼──────┤ │发 │1 │重大和限制类建设项目核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 │改 │ │ │(国发(2004)20号) │ │ │委 ├──┼───────────────┼────────────────┼──────┤ │ │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 │ │2 │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及预审上报 │ │ │ │ │ │ │(国发(2004)20号) │ │ ├──┼──┼───────────────┼────────────────┼──────┤ │物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br / │价 │3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 │ │局 │ │ │412号) │ │ │ ├──┼───────────────┼────────────────┼──────┤ │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br / │ │4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 │ │ │ │ │412号) │ │ ├──┼──┼───────────────┼────────────────┼──────┤ │教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br / │育 │5 │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 │ │厅 │ │ │412号) │ │ │ ├──┼───────────────┼────────────────┼──────┤ │ │ │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人民政府│br / │ │6 │教育网校审批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教育行政主管│ │ │ │ │412号) │部门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