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晋高法[2007]136号
【颁布时间】 2007-12-21
【实施时间】 2007-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38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10、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上报制度。为提高审判质量,统一司法尺度,各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型案件后,要及时向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书面报告。
  
  五、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
  
  11、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备级法院对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应当配备学历较高、能力较强、作风过硬的审判人员,并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经常进行调整和交流。
  
  12、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学习培训。各中级人民法院要组织知识产权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省法院要定期对全省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加强研究交流,指导审判工作
  
  13、适应形势需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知识产权审判法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规律。
  
  14、总结精典案例,指导审判实践。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对典型案例讨论分析研究,总结审判经验,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庭审的驾驭能力,掌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特有的审判技能。
  
  15、拓展渠道,学习提高。各级人民法院要有计划地选调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较好的兄弟法院挂职锻炼,学习取经,尽快熟知、掌握知识产权审判前沿的理论和司法经验。
  
  16、创设平台,加强交流。省法院在2008年要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论坛,对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工作措施、经验做法、调研成果等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刊载。
  
  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对外宣传
  
  17、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创立了中国知识产权文书网,要求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和相关司法保护信息全部上传该网公示。各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要确定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编纂相关信息,及时整理上报省法院,并由省法院统一整理上传该网进行宣传。
  
  18、省法院要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对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审判案例、工作措施、经验做法、调研成果向社会及时予以发布,各中级人民法院也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树立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
  
  八、加强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
  
  19、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要和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办公室、商标局、版权局、专利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是我省法院规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在贯彻执行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报告。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