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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京高法发[2007]139号
【颁布时间】 2007-04-29
【实施时间】 2007-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44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审判工作所依据的2006年几类参照指标的通知

[接上页]
├────────────────────┼────────┼──────────┤
  │11.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     │  元     │  6061      │
  ├──────── ────────────┼────────┼──────────┤
  │12.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收入      │公斤      │  429.9     │
  ├────────────────────┼────────┼──────────┤
  │13.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支出      │公斤      │  364.5     │
  ├────────────────────┼────────┼──────────┤
  │14.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粮食消费量     │公斤      │  112.3     │
  └────────────────────┴────────┴──────────┘
  
  注:1、第1、2两项指标取自城镇1000户抽样调查;
  
  2、第4、5两项指标口径为参加养老统筹的全部人员(包括中央、地方);
  
  3、第9至13项指标取自农调2710户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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