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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银川市人民政府对截止2001年底银川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已清理完毕的政府规章,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已经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所代替以及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30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 二、对已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废止的17件政府规章,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二)。 附件一: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30)件 ┌──┬─────────┬──────────┬───────────┐ │序号│ 规章名称 │ 发布日期及文号 │ 说明 │ ├──┼─────────┼──────────┼───────────┤ │ │ │ │已被1997年 8月21日自治│ │ │银川市建筑工程质量│银政发[1985]84号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1 │奖惩规定 │1985年 5月 1日 │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 │ │批准的《银川市建筑管理│br / br / │ │ │ │条例》代替 │ ├──┼─────────┼──────────┼───────────┤ │2 │银川市建筑安装竣工│银政发[1986]201号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 │1986年12月27日 │不适用 │ ├──┼─────────┼──────────┼───────────┤ │ │ │ │已被1997年 8月21日自治│ │ │银川市建筑工程质量│银政发[1986] 201号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3 │奖惩规定的补充规定│1986年12月27日 │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 │ │批准的《银川市建筑管理│br / br / │ │ │ │条例》代替 │ ├──┼─────────┼──────────┼───────────┤ │4 │银川市中小学勤工俭│银政发[1987]52号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 │学管理办法 │1987年 5月11日 │不适用 │ ├──┼─────────┼──────────┼───────────┤ │ │ │ │主要内容与1999年 5月23│ │ │ │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 │ │银川市国营企业职工│银政发[1987]7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br / br / │5 │退休基金社会统筹实│1987年 7月 4日 │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br / br / │ │施细则 │ │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br / br / │ │ │ │施意见》(宁政发[1999]│ │ │ │ │62号)不相符合 │ ├──┼─────────┼──────────┼───────────┤ │ │ │ │主要内容与1999年 1月22│ │ │ │ │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br / br / │ │银川市国营企业职工│银政发[1987] 141号 │险条例》不相符合,其所│ │6 │待业保险基金管理办│1987年11月 7日 │依据的《宁夏回族自治区│br / br / │ │法 │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br / br / │ │ │ │施细则》(宁政发[1986]│ │ │ │ │ 130号)已被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