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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汪啸风 二○○二年六月四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如下5件规章: 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1988年8月5日发布) 二、海南省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1989年7月24日发布) 三、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若干规定(1994年6月20日发布) 四、海南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1994年12月19日发布) 五、海南经济特区银行IC卡管理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