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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74号
【颁布时间】 2002-04-18
【实施时间】 2002-04-1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106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决定(2002)[失效]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决定》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习近平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福建省劳动监察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一条第(三)项。此外,对条款的序数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劳动监察暂行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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