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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省政府规章(第二批)的决定》已经2002年3月18日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张高丽 二00二年四月六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前发布的部分省政府规章(第二批)的决定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省政府对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现行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或者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所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2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附件: 省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第二批)目录 ┏━━┯━━━━━━━━┯━━━━━━━━┯━━━━━━━┯━━━━━━━┓ ┃序号│ 规章名称 │ 发布时间 │ 文号 │ 说明 ┃ ┠──┼────────┼────────┼───────┼───────┨ ┃1 │关于发展城镇集体│鲁政发[1984]123 │1984年10月13日│主要内容被2000┃ ┃ │经济和个体经济若│号 │ │年10月26日省人┃ ┃ │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 │大常委会通过并┃ ┃ │ │ │ │公布的《山东省┃br / br / ┃ │ │ │ │私营企业和个体┃br / br / ┃ │ │ │ │工商户权益保护┃br / br / ┃ │ │ │ │条例》代替。 ┃ ┠──┼────────┼────────┼───────┼───────┨ ┃2 │山东省关于保护农│鲁政发[1985]18号│1985年2月16日 │主要内容被2000┃ ┃ │村专业户合法权益│ │ │年10月26日省人┃ ┃ │的暂行规定 │ │ │大常委会通过并┃ ┃ │ │ │ │公布的《山东省┃br / br / ┃ │ │ │ │私营企业和个体┃br / br / ┃ │ │ │ │工商户权益保护┃br / br / ┃ │ │ │ │条例》代替。 ┃ ┠──┼────────┼────────┼───────┼───────┨ ┃3 │关于加强乡镇、街│鲁政发[1985]85号│1985年8月6日 │其所依据的《关┃br / br / ┃ │道企业环境管理的│ │ │于加强乡镇、街┃br / br / ┃ │实施办法 │ │ │道企业环境管理┃br / br / ┃ │ │ │ │的规定》已被 ┃ ┃ │ │ │ │2001年10月6日 ┃ ┃ │ │ │ │国务院令第319 ┃ ┃ │ │ │ │号发布的《国务┃br / br / ┃ │ │ │ │院关于废止2000┃br / br / ┃ │ │ │ │年底以前发布的┃br / br / ┃ │ │ │ │部分行政法规的┃br / br / ┃ │ │ │ │决定》废止。 ┃ ┠──┼────────┼────────┼───────┼───────┨ ┃4 │山东省社会力量办│鲁政发[1985]137 │1985年12月18日│主要内容与国家┃ ┃ │学暂行办法 │号 │ │现行政策不相适┃ ┃ │ │ │ │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