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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或调整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1年11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包叙定 2002年1月29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或调整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了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调整一批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附后)。 序号项目名称处置方式 实施部门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调整,部分下放区市县 市计委 2 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批取消 3 “农转非”人口计划审批 取消 4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调整分配计划核准取消 5 核准发放市区机械人口增容指标卡取消 6 核准办理电力增容手续 取消 7 核准发放"农转非"计划指标卡 取消 8 核准进入主城区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计划取消 9 审批外地大中专院校在渝招生计划取消 10市级权限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取消 11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审批调整,由商委负责市经委 12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调整,由外经委负责 13大中小型企业规模划分和登记取消 14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表彰审定取消 15市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资格审批取消 16水泥生产许可证 调整,由质监局负责 17重点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方案审核取消 18重庆市优先采购产品目录登记取消 19优秀产品奖励审批 取消 20淹没企业搬迁结合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取消 21中小企业改制方案审核 取消 22工业集团设立审批 取消 23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新产品试销审批取消 24酿造调味品.饮料.冷食品准产证取消 25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许可调整为备案 市建委 26党政机关办公大楼装饰设计审批 取消 27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资格审批 调整为公开招标.行政确认 28新建10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和5000平方米以上商场审批 取消市商委 29举办商品展销会资格审批 取消 30国有.集体生产企业.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登记调整,下放区市县市外经委 31邀请外商来华进行经贸活动登记 调整,下放区市县 32幼儿教育办园许可 调整,下放区市县市教委 33幼儿园等级证定级审核 调整,下放区市县 34市高校科研项目审批 取消 35市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审批取消 36市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评审许可取消 37校办企业年度审查验证 调整,由税务部门主管,教委 受其委托开展此项工作 38市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校外点设置审批取消 39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考试中心设立的审批 取消 40本科生毕业登记 取消 41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招生计划审批.录取备案.毕业生验印 取消 42市高等教育(师范类)招生计划审批.毕业生验印调整为备案 43申办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批取消 市科委 44三资企业中先进技术企业的审核取消 45专利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的审核调整,由市资产评估机构评审 委员会审核 46宗教教职人员年审取消 市民宗委 47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审核登记证 取消登记证市公安局 48易制毒化学物品(批量)使用许可 调整,改为备案 49建筑装修设计单位防火设计资格 取消 50消防产品试产试销证 取消 51重点单位十项标准合格证 取消 52消防产品维修企业资质 取消 53现代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许可证 取消 54消防产品生产立项取消 55居民身份证定点照相取消 56金融渝"505"免检通行证 取消 57市销售.租赁.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备案登记证取消 58市计算机信息经营备案证取消 59市计算机机房安全合格证取消 60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取消 61市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联网备案登记证 取消 62驾驶证审验调整,改1年1审为2年1审 63举办社会公共安全行业产品展(博)览会审批 取消 64市社会公共安全行业外地企业进渝临时资格证 取消 65公墓年检 取消市民政局 66婚姻中介服务许可调整,下放区市县 67仲裁机构.仲裁员登记.年检和注册 取消市司法局 68基层法律服务所登记.年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及注册调整,下放区市县 69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单位资格审批 取消 市财政局 7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资格审批 取消 71计算机记账代替手工记账审批取消 72农业特产税减免审批调整,下放区市县 73资产评估机构审批调整,由市资产评估机构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