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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规划[2008]343号
【颁布时间】 2008-04-02
【实施时间】 2008-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83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企业发展情况,我委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保利集团公司3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调整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调整后的主业,进一步加强战略管理,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调整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调整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原主业内容
  
  调整后主业内容
  
  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
  
  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
  
  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
  
  2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食品加工与制造
  
  食品及相关包装制品加工、制造及销售
  
  粮油、食品贸易,粮油糖期货及物流
  
  粮油糖等农产品贸易、加工、期货、物流及相关服务
  
  酒店、房地产开发经营
  
  酒店、房地产开发经营
  
  土产、畜产品加工、制造及销售
  
  3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军品贸易、民品贸易
  
  军品贸易、民品贸易,矿产资源领域的投资开发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
  
  文化艺术经营
  
  文化艺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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