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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为更加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以利于下一步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家“会诊”工作,经研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对安全生产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推荐安全生产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热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 3.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曾担任过国有煤矿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煤矿下井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5.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积极性,能够参加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对煤矿企业安全“会诊”等相关活动。 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现职人员,不再参加此次推荐。 二、具体要求 1.推荐的专家包括通风、防灭火、防突、冲击地压、采矿、水文地质、机电、职业卫生等专业,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辖区或本企业煤矿灾害情况和专家特长有选择地推荐。 2.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四川、贵州、陕西限推荐专家15-20名,其他产煤省(区、市)限推荐专家10-15名,神华集团公司和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各推荐专家10名。 3.请有关单位于4月8日前将专家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 联系人:裴建饶 联系电话:010-64464254;64464265(传真) 电子邮箱: peijr@chinasafety.gov.cn 附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
│序号│ 姓名 │出生年│原工作单位│原职务│职称│专业特│ 联系电话 │手机│备注│ │││月││││长││││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