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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日 关于做好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二○○八年十二月) 1998年以来,我区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以下简称“村村通”)工程,解决了近1000万农村居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突出问题,提高了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覆盖水平。但从总体上看,现阶段我区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建设还处于低水平状态。一是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偏远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还存在广播电视覆盖“盲区”。据统计,全区尚有约6.35万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属广播电视覆盖“盲村”。二是一些农村地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少、收视质量差。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与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仍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建设发展,全面推进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7〕1706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的精神和部署,为力争到2010年全面完成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的任务和目标,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村村通”作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作为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要紧紧围绕扩大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的总体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政府为主导,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强力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服务水平,确保党和政府声音传入千家万户,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进服务”的总体要求,巩固建设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覆盖水平,逐步消灭盲区,增加收听收看节目套数,提高收视质量,建立健全“村村通”、“长期通”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更完善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十一五”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力争使现有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盲点的农民群众能够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第七套和广西第一套在内的8套以上电视节目,收听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和广西第一套在内的4套广播节目(即“8+4”标准),显著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收听收看中央和广西广播电视节目的效果。 具体目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2007-2010年全区计划完成63508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190.52万户。其中,2007-2008年计划完成32360个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97.08万户;2009-2010年计划完成31148个工程建设任务,受益农户93.44万户。由于国家直播卫星发射时间推迟,2007-2008年“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推迟到2009年一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分级规划,分步实施。各市、县广播电视局要会同当地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按照各地已上报自治区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核定下达的“十一五”时期我区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发展改革、广电部门联合逐级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电局审核批准实施。 各市、县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电局批准实施的建设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整片推进,确保安排建设一个,完成一个,不留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