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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水利厅
【颁布时间】 2009-01-22
【实施时间】 2009-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92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水政监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三、以规范管理为目标,加强指导综合治理
  
  沿江各级采砂管理队伍,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加强长江河道采砂长效管理,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完善制度。各地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长江河道吹填造地等工程类采砂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长江河道工程类采砂现场监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对13个工程性采砂项目制定详细现场监管方案,严格监管,同时严肃查处违法吹填采砂行为,落实整改,确保采砂现场井然有序。二是加强管理。沿江各地对社会采砂船只和采砂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泰州、扬州等地将难以处罚到位的小型非法采砂船长期扣押在集中停泊点,加强控制。镇江市将辖区内44名非法采砂“钉子户”重新择业责任分解到行政组织和责任人。南京市19个部门联合行动,整治清除了沿江152座砂码头,切断了非法采砂“产销链”。另外,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等市在省厅组织下,积极会同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加大对沂沭泗、淮河干流、洪泽湖地区非法采砂打击力度,控制非法采砂蔓延。
  
  受诸多因素影响,全省水政监察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队伍编制多样化,运行机制不统一,人员素质差异大,保障机制不健全;水行政处罚执行难,处罚执行不到位,既影响执法质量,又削弱行业执法权威。这些问题务必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在2008年度水政监察工作中,全省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附后),特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努力开创江苏水政监察工作新局面,为江苏水利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水政监察先进支队、大队和优秀水政监察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水政监察先进支队、大队和优秀水政监察员名单

  
  一、先进水政监察支队(7个):
  
  南京市水政监察支队
  
  无锡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淮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宿迁市水政监察支队
  
  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江都支队
  
  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秦淮河支队
  
  二、先进水政监察大队(13个):
  
  南京市江宁区水政监察大队
  
  江阴市水政监察大队
  
  邳州市水政监察大队
  
  常州市武进区水政监察大队
  
  昆山市水政监察大队
  
  如皋市水政监察大队
  
  赣榆县水政监察大队
  
  洪泽县水政监察大队
  
  东台市水政监察大队
  
  扬州市邗江区水政监察大队
  
  丹阳市水政监察大队
  
  兴化市水政监察大队
  
  泗洪县水政监察大队
  
  三、优秀水政监察员(28人):
  
  总队直属支队:左顺荣 高向阳
  
  南京市:陈本智 余义新
  
  无锡市:林大龙 蔡 峰
  
  徐州市:程远彬 王绍云
  
  常州市:魏云芳 庄燕平
  
  苏州市:曹洪才 薛金林
  
  南通市:谢家庆 邵伟林
  
  连云港市:潘 智 苏运生
  
  淮安市:袁雪奇 唐善平
  
  盐城市:张焕林 陈卫东
  
  扬州市:耿国建 王玉山
  
  镇江市:韩振生 马小平
  
  泰州市:陈建勋 徐 强
  
  宿迁市:邓利民 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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