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旅游局
【发文字号】 闽旅[2009]10号
【颁布时间】 2009-01-22
【实施时间】 2009-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9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命名东山县等三个县为“优秀旅游县”的决定

各设区市旅游局:
  
  依据《创建优秀旅游县工作实施方案》和《优秀旅游县检查标准》,经验收组对创优县的检查验收,共有三个县达到了“优秀旅游县”标准的要求。福建省旅游局决定:
  
  命名东山、上杭、德化县为“优秀旅游县”。
  
  希望获得“优秀旅游县”称号的县珍惜荣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旅游产业支撑、集聚要素、拉动内需、惠及民生的重要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把我省建设成为海峡西岸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旅游局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