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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凉府办函[2009]17号
【颁布时间】 2009-01-20
【实施时间】 2009-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0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局:
  
  今年春节黄金周期间,我州将迎来大量州外游客前来休闲度假和旅游。做好春节假日工作,对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推动全州旅游的恢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今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喜庆、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营造良好的旅游服务环境,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黄金周安全、有序。
  
  二、做好进出我州主要公路沿线的道路安全和服务咨询工作。今年春节,大量游客主要通过自驾车的形式由公路经我州甘洛、美姑、雷波、宁南、盐源、冕宁等县进入。游客进入我州公路沿线的西昌、甘洛、越西、喜德、冕宁、美姑、雷波、昭觉、宁南、普格等县市要做到“保畅通、保安全、保游客”,做好道路安全、食品卫生及相关服务咨询工作。
  
  (一)各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在节日期间要上路值勤,向过往车辆提供安全和温馨提示。
  
  (二)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冰雪灾害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向过往车辆通报冰雪道路、危险路段注意事项及交通管制信息。
  
  (三)各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州境外车辆要文明执法,轻微违章行为以教育为主,一般不给予处罚。
  
  (四)各县市遇10辆以上(包括10辆)的游客车队通过,危险路段应派出警车开道,确保车队安全通行。
  
  (五)各县市要加大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管力度,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重点景区的秩序维护和咨询服务工作。
  
  (一)盐源、普格、西昌等县市要做好景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按照“先外地车辆、后本地车辆”的原则,优先保证外地车辆的通行。必要时可对本地车辆进行交通管制。
  
  (二)各景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景区容量情况、限量情况和可进入信息,避免游客的盲目前往和大量滞留。
  
  四、各县市要加强节日值班,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州假日协调办公室电话(传真):0834-2171256。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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