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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意见 (省审计厅2009年1月) 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审投发〔2008〕89号),加强我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物资、资金和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对对口支援物资、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效果,以及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审计目标。掌握对口支援总体情况,揭示对口援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保障援建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促进援建工作顺利实施和援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审计范围与审计重点 (一)审计范围。对口援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援建项目的确立、实施和建设效果;与援建项目确立有关的规划编制和建设标准确定的合规合理性;与援建项目实施有关的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审计重点。各地在审计工作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情况。按照《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苏办发〔2008〕16号)的要求,重点审计对口援建工作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自然、尊重科学,是否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生产与生活相结合;援建项目是否考虑重建需求与资金筹集匹配能力;建设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是否满足相关防震要求;项目选址是否适宜,是否符合灾区民众生活和生产实际需要;交通、通信、能源、供水等重要基础工程是否恢复,生态环境整治及防灾减灾措施是否有效。 2.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情况。对国家出台的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金融、土地政策,对口支援政策,产业政策,社会募集政策等其他相关政策,以及我省和受援方制定的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审计,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及其效果,检查各方投入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建议。 3.灾后恢复重建物资、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援建物资和资金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是否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的渠道和专户进行管理,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发生挤占、截留、挪用、滞留等违法违规问题;审计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分配计划和资金下拨是否及时,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符合灾区恢复重建要求,有明确意愿的捐赠物资和资金是否优先安排用于捐赠者意愿项目,是否交叉、重复安排;全面检查和客观评价援建物资和资金使用效果。 4.援建工程质量情况。重点对全额援建项目与质量有关的勘察设计、建设管理、施工技术、材料供应、监理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审计,从总体上分析和评价工程质量达标情况。重点关注城乡住房以及水利、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中小学校、医院、社会福利院、商业、服务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勘察设计是否规范,施工组织是否合理,工程质量监理是否到位,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有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重大建设质量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5.援建工程造价情况。重点对全额援建项目的项目决策、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执行、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竣工决算及建设单位内部控制等环节进行全面审计,促进在确保工程功能、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工程造价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此外,还要关注建筑市场规范问题,防止材料价格不合理上涨;关注需求和供给信息的透明度,促进供需基本平衡,保障灾区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土地使用问题,防止乱占耕地;关注总体规划实施,防止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搞形象工程以及超概算、超标准、超面积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