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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县、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北海市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任务,加快推进我市民兵高炮库、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民兵军械修理所(以下简称"两库一所")建设,2003年市委议军会和市武委会第14次暨国动委会第8次会议、2007年市委议军会分别对我"两库一所"建设经费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议定:"两库一所"建设经费预算660万元分别纳入市、县(区)财政解决,其中市财政负责400万元、一县三区负责260万元(合浦县财政负责80万元并纳入2007年预算安排;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财政各负责60万元,从2003年起分四年逐年划拨到位)。目前市财政负责的经费400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县(区)财政除了银海区已落实15万元外,其余245万元仍未落实到位。 为确保"两库一所"建设任务的完成,迎接广州军区组织的国防设施建设"十一五" 规划项目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辖县、区人民政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把"两库一所"的建设工作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克服困难,优先确保,把所负责的经费全部列入2009年财政预算安排,确有困难的县(区)可分两年列入预算,但至2010年10月前经费必须全部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把"两库一所"建设工作作为各级领导政绩的重要考评内容,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抓好跟踪落实,不推诿、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对思想上不重视、不按时落实经费的单位,将按程序追究责任。 三、请市辖县、区政府于2009年1月24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联系电话:3961037)。 北海市人民政府
北海军分区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