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9-01-15
【实施时间】 2009-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24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黄金周”期间住宿接待工作的通知

各星级饭店、社会旅馆:
  
  2009年春节即将到来,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要求,为保证各单位节庆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维护全市安定、祥和、喜庆的节日气氛,做好春节“黄金周”期间的住宿接待工作,北京市旅游局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繁荣旅游市场,营造欢庆节日氛围。北京市各星级饭店、社会旅馆要以“北京请您来过年”为主题,积极筹办各项活动以烘托喜庆的节日气氛,丰富春节的旅游消费市场,吸引外地游客、城区居民和郊区群众,促进全市的旅游消费市场。
  
  二、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对于春节住宿接待工作要精心安排。制定防火、防盗、防抢、防不法分子破坏、防恐怖活动,特别是紧急疏散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演练。对闭路电视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环境装饰和电气安装等一定要严格依照有关规范和要求操作,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人。特别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源头监管,严把进货关,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货,同时要对进货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索证索票率要达到100%。坚决杜绝在饭店内发生各类食源性疾患,保证宾客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各单位在春节“黄金周”期间举办的节庆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抽奖活动的奖项设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活动要遵循安全、健康、文明、欢乐、祥和的宗旨,活动内容健康,坚决杜绝封建迷信和不文明的形式、内容。
  
  四、启动“黄金周”假日投诉处理机制。各单位要按照“黄金周”假日工作预案,由专人负责假日期间住店客人的投诉处理工作,按照投诉处理工作程序,耐心地做好投诉客人的安抚工作,积极地帮助客人解决问题,主动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恶性投诉。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假日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安全巡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旅游局及有关部门。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市旅游局的要求及时报送节日期间的接待信息。
  
  市旅游局假日值班电话:85157015、65158249
  
  传真:65158251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