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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珠海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机制的要求,推进我市对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绵虒镇地震灾区对口支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和《广东省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对口支援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协作共建。坚持在绵虒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由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与当地党委、政府、群众紧密联系,团结协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方面给予多种形式的支援,确保完成受援地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二)精心谋划,有序实施。在省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的框架下,根据绵虒镇的实际情况,着眼目前,科学编制我市的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确定对口支援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制订合理的建设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三)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结合绵虒镇以藏、羌为主的民族特色,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意愿,重建中注重相关历史文化的保护,重点解决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相关的援建项目建设,包括学校医院、广播电视、福利机构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 (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对口支援工作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力量,以支持企业、个人到受援地投资、办厂等形式,依靠市场的多方联动,建立支援灾区重建的长效机制。同时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海外侨胞以个人捐赠的形式支援灾区恢复重建。 (五)强化监督,确保质量。增强援建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开展援建项目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援建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所有“民心工程”都是“阳光工程”。建立严格的援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使援建工作科学、合理、优质、高效。 二、对口支援的主要内容 为扎实做好绵虒镇恢复重建的对口支援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资金、物资、技术和人才支持相结合。 (一)编制恢复重建总体方案,做好测绘、勘查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二)建设和修复学校医院、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建设和修复乡村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 (四)建设和修复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 (五)建设和修复集镇区市政设施。 (六)建设和修复有代表性的羌族、藏族文化古建筑。 (七)为城乡居民住房提供设计参考,帮助恢复重建。 (八)提供机械设备、器材工具、建筑材料等支持。 (九)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企业投资设厂、兴建商贸流通等市场服务设施,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灾区的商业推介、农产品推介和旅游推介,对受援地予以支持。 (十)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选派师资和医务人员,提供人才培训、劳务输入输出、农业科技等服务,解决部分居民的就业问题。 三、对口支援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市对口支援工作,加强领导,加强协调,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各项对口支援措施落实到位。 (二)科学制订计划,健全沟通机制。在省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的框架下,科学制订我市的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合理确定援建项目,科学组织实施。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及时了解省委、省政府的政策和要求;加强与受援地的联系,准确掌握灾后重建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