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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实施步骤 市上将按照“抓点带面、分类指导、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一)宣传动员、制定规划 各县市区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关文件精神,对创建活动进行动员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要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确立创建村,落实创建责任,做好保障工作。 (二)建章立制、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按照创建规划和实施办法,由创建村所在乡镇扎实认真地组织实施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实施细则及协议书、村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强化村两委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服务和管理机制,明确相应职责。 (三)总结评估、表彰命名 要正确处理好工作规划和工作质量的关系,坚决杜绝摆花架子、搞形式、走过场。市上要将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村作为一个专项工作,进行专门督促检查,总结评比。各县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对照标准进行初级评估,评估合格的报市人口和计生委、市计生协会共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规范村由市人口和计生委、市计生协会表彰命名。 六、组织领导 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村试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方文旭任组长,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东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生协会,办公室主任由市计生协会副秘书长李芳贤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范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 咸阳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村创建标准 1、“两委”班子坚强。有村民自治组织,有村民自治章程,有村规民约。 2、协会组织健全。有公开选、聘的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秘书长,有会员之家,有必要的工作经费。 3、民主参与广泛。群众对计划生育事务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 4、职能转变明显。群众自治权利得到保障,群众自治责任得到落实,“费随事转”得到保证。 5、优质服务到位。健康检查、孕情访视认真及时,优惠政策普遍落实。 6、工作成效显著。计生政策落实到位,规章制度执行良好,婚育观念明显转变,干部群众关系融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