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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01-14
【实施时间】 2009-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27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下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2007-2008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广播电视局:
  
  为加强我省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国家发改委2007年和2008年共下达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45200个,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共计22600万元,我委安排省级配套资金共计13560万元。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办发财字[2008]145号)精神,由于2006年我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推迟到2008年6月发射,工程建设未能如期进行,2007年和200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将推迟到2009年完成。按照国家“工程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整片推进”的要求,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委以黔发改社会[2008]930号文给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广电总局上报了“关于报送贵州省2007-200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方案的报告”,经请示国家同意,现将原我委黔发改投资[2007]1870号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8240万元,黔发改投资[2007]2237号下达的省级配套资金4944万元,黔发改投资[2008]640号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14360万元,黔发改投资[2008]783号下达的省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和黔发改投资[2008]2581号下达的省级配套资金3616万元,共安排工程建设任务45200个,投资36160万元计划进行调整(调整方案详见附表),请按照调整后的建设方案进行实施。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并督促各地(州、市)落实配套资金。该工程所需设备购置由国家集中实行招标,待设备到货后由你局负责按计划发放。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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