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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纪发[2008]2号
【颁布时间】 2008-02-14
【实施时间】 2008-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31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关于中央企业2008年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一)加强领导,融入管理。中央企业要依据《暂行办法》,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切实把效能监察摆到应有的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效能监察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奖惩。
  
  (二)因企制宜,精选精做。选题立项时要充分利用财务报表、审计结论和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企业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纪检监察队伍的实际,把题目选准、选精;要严密组织,深入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问题查实、查透;检查中要充分依靠业务部门,搞好综合监察,提高监察建议质量,促进企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三)落实整改,促进治本。将促进企业提高执行力作为效能监察的落脚点,扎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道德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在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中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
  
  (四)总结提高,规范操作。要认真搞好效能监察工作总结和效能监察项目评审工作,深入研究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把有效的经验体会概括为理论,把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规范的方法转化为操作规程,把操作规程整理为作业文书,不断提高和规范效能监察工作,推进效能监察专业化。
  
  (五)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要及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推动工作。要经常上报典型经验和理论研讨成果,加强信息交流,促进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将适时对各企业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以及开展效能监察的情况进行巡查。各中央企业也要及时检查、交流、总结工作情况,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中央企业2008年效能监察统一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
  
  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
  
  2008年2月14日

  
  
中央企业2008年效能监察统一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 月 日
  
  ┌───┬───┬───┬───────┬───────────┬───────────┐
  
  │招标立││其中本│ 项 │ 二级企业 │ 项 │
  
  │项│项│级││立 项 ││
  
  │总 数 ││立 项 ││││
  
  ├───┼───┼───┴───────┼───────────┼───────────┤
  
  │工│发现案│ 个 │ 其中立案 │ 个 │
  
  │作│件││││
  
  │效│线 索 ││││
  
  │果├───┼───┬───┬───┴───────┬───┴───────┬───┤
  
  ││处理人││其中党│人│ 移送司法机关 ││
  
  ││员│人│政纪处│││人│
  
  ││总 数 ││分││││
  
  │├───┼───┼───┼───────────┼───────────┼───┤
  
  ││建章立││提出监│条│ 作出监察决定 ││
  
  ││制│个│察建│││个│
  
  ││││议││││
  
  │├───┼───┼───┼───────────┼───────────┼───┤
  
  ││查出违││挽回经│ 万元 │避免经济损失或节约资金│ 万 │
  
  ││纪│ 万元 │济│││元│
  
  ││金 额 ││损 失 ││││
  
  ├───┴───┴───┴───┴───────────┴───────────┴───┤
  
  ││
  
  ├───┬───┬───┬───────────┬───────────┬───────┤
  
  │节能减││其中本│ 项 │ 二级企业 │ 项 │
  
  │排立项│项│级││立 项 ││
  
  │ 总数 ││立 项 ││││
  
  ├───┼───┼───┴───────────┼───────────┼───────┤
  
  │工│发现案│个│ 其中立案 │ 个 │
  
  │作│件││││
  
  │效│线 索 ││││
  
  │果├───┼───┬───┬───────┴───┬───────┴───┬───┤
  
  ││处理人││其中党│人│ 移送司法机关 ││
  
  ││员│人│政纪处│││人│
  
  ││总 数 ││分││││
  
  │├───┼───┼───┼───────────┼───────────┼───┤
  
  ││建章立││提出监│条│ 作出监察决定 ││
  
  ││制│个│察建│││个│
  
  ││││议││││
  
  │├───┼───┼───┼───────────┼───────────┼───┤
  
  ││查出违││挽回经│ 万元 │避免经济损失或节约资金│ 万 │
  
  ││纪│ 万元 │济│││元│
  
  ││金 额 ││损 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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